服务热线

400-600-2138

维护女工权益,拥有精彩人生

课程编号:NX39863 课程类型:企业内训课 培训天数:1天 授课老师:李令秀
培训预算:按照方案进行定价
用手机看:
收藏课程

课程收益/背景:

1、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女职工能在工作、生活和个人情感等方面懂得和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悲剧的发生。

2、通过大量的案例让女职员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和技巧,避免合法权益受侵害而不敢维权,不知道如何维权,提高女职工依法自我维护的能力。

3、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拥有幸福、健康、精彩的人生。

培训对象:

1、企、事业女职工、工会组织、高管人员

2、各级妇联干部及女职员

课程简介:

第一节 女职工人身权利

一、 男女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案例 1:女生应聘受歧视,依法维权讨公道

案例 2、空姐遇害谁担责?

二、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案例 1、女星嫁富豪,结果把命丢

案例 2、怀疑偷东西,保安把身搜

三、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案例 1、妻子患重病、丈夫要离婚

案例 2、老公骗保杀害妻子

案例 3、夫妻吵架,丈夫锤杀妻子

四、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

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案例 1、女大学生被拐卖,卖掉骗子

案例 2、恋爱不成,绑架女友

五、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和强奸。

女性遭遇性骚扰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经典案例 1、孽债(被拍成普法栏目剧)

案例 2、男上司性骚扰女高管

六、禁止卖淫、嫖娼。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

案例 1、女中学生被强迫卖淫

七、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经典案例 1、为何我把自己的婚姻弄丢了?(排成普法栏目剧)

案例 2、通奸时录像是否侵犯隐私权?能否作为证据适用?

案例 3、街头扒光第三者的衣服是否违法?

第二节、婚姻家庭财产权益

一、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 1、保姆变继母,纠纷从天降

案例 2、男方有外遇,女方离婚遭恐吓

二、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案例 1、情尽人散,彩礼何从?

案例 2、老公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1、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2、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3、婚前协议、婚后协议、离婚协议如何签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5、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6、房产加名离婚怎么分割?

7、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8、婚后父母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9、丈夫在外欠债,女方如何维权?

经典案例 1、“姻”谋(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2、“儿戏” 婚姻(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3、“温柔的陷阱”(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4、再婚之殇(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5、婚前财产,婚后转化

经典案例 6、丈夫在外欠债 2000 万,妻子一分不还

经典案例 7、儿子离婚,老人房产被分

经典案例 8、小房换大房,离婚换麻烦

经典案例 9、离婚时股权的分割

经典案例 10、王宝强离婚案精析

四、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案例 1、孩子出生 4 个月,男方要离婚

六、子女问题

1、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2、孩子可以随夫姓也可随母姓,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孩子姓名

3、非婚生子女享用与婚生子女同等权益

4、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5、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案例 1、离婚导致争孩大战

案例 2、孩子抚养费引发血案

案例 3、女企业家困惑

案例 4、借腹生子引发悲剧(排成普法栏目剧)

七、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不要暴力,要好好爱!

1、我国家暴的现状:两高趋势:逐年上升趋势;高智商趋势。

2、家庭暴力的成因

3、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

4、家庭暴力的特点

5、家庭暴力的类型: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

6、家庭暴力的危害

7、有法可依,远离家暴

(1)反家暴的法律法规:撤销监护资格、申请保护令

(2)家暴受害人如何维权?预防、证据收集、离婚时分割财产保护

案例 1、胡女士反家暴艰难维权路

八.继承财产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经典案例 1、机关算尽,终有一失(排成普法栏目剧)

经典案例 2、房产与亲情

经典案例 3、光耀东方董事长离世 央视女主播卷入百亿资产“内斗”

经典案例 4、小马奔腾股权归属之争

经典案例 5、收购大王坠机身亡,引发继承大战

九、女性朋友如何经营好婚姻家庭?

(一)、我国婚姻家庭存在问题:

结婚容易,相处难——目前中国家庭普遍存在的问题

1、重结婚仪式轻婚后经营 ——只为婚礼做准备,不为婚姻做准备

2、门第观念严重——好的婚姻需要精神上的门当户对

3、换人不如换思维——改变他人,不如改变自己。

4、对婚姻的完美期待——幸福婚姻从接纳开始,用完美的眼光欣赏不完美的人。

5、不懂冲突规则——幸福的婚姻,就是善于解决一系列问题的婚姻。没有完美的婚姻,只有不断完善的婚姻,

6、夫妻双方沟通障碍——爱别人要用别人爱的语言,非暴力沟通

7、不了解两性差异——男人和女人的思维式不同

8、界限不清,序位颠倒——婚姻家庭的智慧就是分寸和界限

9、婚姻里不要绑架孩子——智慧的父母不让孩子在不幸福的婚姻里受到伤害

10、要有爱的语言和爱的能力

(二)幸福婚姻密码

1、爱的五种能力

2、和谐婚姻五要素

3、幸福婚姻的七个好习惯

第三节、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一、妇女享有男子平等的劳动权益

二、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案例 1、女大学录用条件高,依法维权打赢官司

案例 2、女职工隐瞒怀孕被辞退,依法维权

三、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案例 1、女高管怀孕升职遭拒,告单位

四、女工在三期保护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1、女工在怀孕期违反劳动纪律能否辞退?

2、“三期”女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能否调岗?

3、女职工被开除后发现怀孕能恢复劳动关系?

五、法律对妇女实施特殊的劳动权益保护

第四节、工会组织如何维护女职工权益?

一、 如何维护女职工权益?

二、 实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三、 将已有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具体化、细化

四、争取女职工权益(优于法律政策规定的)

五、不断改进女职工工作的思维和方法

1.三个结合

2、找准三点

3、有特色才出色

六、整合资源,借力增力

七、建立机制,注重实效

八、努力提高女职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讲师介绍:

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

企业培训师、IFA财富管理师。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山东康桥培训委员主任

《领袖家族办公室》创始人

全球投资与移民律师理事

中国政法大学创新与金融研究会委员

中国IFA财富管理师 讲师团讲师

中国财富传承管理联盟理事

中国民法家庭委员会委员

中国《民法典》参与修订者

《中国妇女》杂志和《祝您幸福》杂志特约撰稿人

在线内训咨询:维护女工权益,拥有精彩人生

内训咨询:020-39971893     400 600 2138

报名服务流程:

中培网优势:

会员登录

勾选即代表确认《用户协议》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