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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背景下的劳动争议处理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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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12503 时间:2007年10月19日-19日 讲师:宋成军 地点:北京
学习费用:98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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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部总监- 企业法务经理 - 律师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学员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部总监- 企业法务经理 - 律师

 课程目的: 了解新法背景下劳动争议的处理及风险防范

 课程内容: 新法背景下的劳动争议处理及风险防范

2007年10月19日北京

深受HR经理关注,关乎劳资双方切身利益的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人大审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直接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原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势必要经历变革性的挑战。如何充分利用新法施行的契机,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有效控制用工风险,成了每一个HR管理人员面临的新任务。用工单位只有充分了解新法内容及操作实务,才能有效规避、控制用工法律风险。

讲师介绍:宋成军老师,著名公司法、劳动法专家,诉讼及仲裁专家,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资深律师,资深培训师,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自1998年执业以来处理过各类劳动争议百余件。

培训时间:

     第一期:8月18日          第二期:10月19日

     第三期:11月17日         第四期:12月14日

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总监-企业法务经理-律师

培训形式:                                                    

小班互动教学,所有内容通过讲解问答、案例讨论、现场训练进行。

培训内容:

一、劳动争议制度简介

二、劳动争议类型

三、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四、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试用期规定变化对企业招聘影响及应对对策

•何种情况下会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单位的纠纷?

•招聘广告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条款?

•用人单位何种情况下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冒用他人身份证签订的合同是否一定是无效劳动合同?

•在医疗期或女职工“三期”内合同到期,是否可以即时终止?

•对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是否自然终止?

•用人单位解聘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如何补偿?

•离职员工跳槽是否违反竞业禁止法律的规定?

•电子邮件是否能作为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据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五、劳动报酬争议——工资、福利和保险

•哪些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围内?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属于工资?

•病假工资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吗?

•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有哪些?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是否仍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被调岗、降职员工的工资应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可以“同工同酬”为由要求单位增加工资吗?

•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拖欠或扣减劳动者工资?

•无辜拖欠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六、劳动安全保护争议

•在工作单位发生的伤害都是工伤吗?

•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是否应该赔偿?

•替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致残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在招工考核期间,应聘人员遭受意外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事故?

•探亲期间受伤致残是否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在工作区域突发疾病死亡可否认定为工亡?

•因癌症死亡能否视同因工死亡?

•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费用可以报销吗?

•工伤复发的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对“泡工伤”不上班的职工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与快到期的工伤职工的合同?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如何落实待遇?

•用人单位应如何给复工后的工伤职工确定工资待遇?

•如何与工伤职工终止劳动合同?

七、工时争议

•法律对加班有什么限制?

•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综合计算工时?

•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

•违反工时制度法律后果有哪些?

•哪些况下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八、劳动纪律争议

•企业能否给予退休职工开除处分

•如何追索违纪员工的违约赔偿责任

•职工的哪些行为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对其进行除名

•对职工实行降级、撤职、留用查看以及罚款的处分有哪些补充条件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能否作为对职工处理的依据

九、女职工特殊保护争议

•孕期女工请假未获批准不去上班,是否可以按旷工处理?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自行规定女职工生育假天数?

•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可否延长产假?

十、职业培训争议

•劳动者参加培训后离职的是否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及其他损失

十一、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才能最大限度避免争议产生

上课地点: 贵州大厦                                              

课程费用:

980元/人/天,包括午餐,水果,讲义资料等

讲师介绍:

在线报名:

客户报名咨询:020-39971893     400 60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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