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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与法治:如何与税务机关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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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12258 时间:2007年09月21日-21日 讲师:吴克红 地点:广州
学习费用:80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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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公司董事、公司管理层、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会计人员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学员对象: 公司董事、公司管理层、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会计人员等

 课程目的: 如何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

为什么企业诚信纳税,关系没少拉,却还发生被扣“偷税”帽子并补罚税款的冤案?

且听资深税务职业经理人传授如何“公关与法治”两条腿走路,与税务机关建立互信的公共关系,如何以法治的途径防止和解决税务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讲师十多年企业税务工作经验的总结!

 课程内容: 培训目的:

如何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

为什么企业诚信纳税,关系没少拉,却还发生被扣“偷税”帽子并补罚税款的冤案?

且听资深税务职业经理人传授如何“公关与法治”两条腿走路,与税务机关建立互信的公共关系,如何以法治的途径防止和解决税务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讲师十多年企业税务工作经验的总结!

培训提纲:

一、沟通、合作与参与:建立互信的公共关系

1、税企沟通:不信任源于不了解

2、立法参与:解决产生分歧的立法根源

二、监督与斗争:如何据理力争

1、熟练掌握法律,促使税务机关合理、依法行政,保护企业税收权益

2、行政协调与法律程序——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税务争议

三、了解税务机关及其工作方法

1、我国税务机关的架构

2、我国税务机关的人员结构分析

3、税务机关内部分工

四、如何应对日常税务监管

1、日常税务评估的分析与应对

2、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3、税务检查权力的内容与企业义务

4、防范税务机关的违规行政

5、反对法律依据不足的简单执法

6、慎防轻易接受“偷税”定性招致刑事侦查

五、税务维权:申辩、听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克服维权的思想障碍

2、行使陈述与申辩权

3、行使处罚听证权

4、行使税务行政复议权

5、行使税务行政诉讼权与申请国家赔偿

6、行使申请回避权

培训讲师:吴克红

理道授权讲师。中南财经大学财政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2年资深税务职业经理人。先后在出口制造企业、税务师事务所、零售集团企业和综合性企业集团担任税务经理、税务总监。著有《零售企业税务总监》。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公司管理层、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会计人员等

培训形式:互动交流,案例分析,趣味问答,小组练习。

培训时间:2007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

学员人数:25人以内

培训地点:广州远洋宾馆(广州环市东路412号,区庄立交旁,远洋商务大厦姊妹楼)

费用:¥800/人(含讲义、午餐、点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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