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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的重大变化解读与企业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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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11667 时间:2007年08月08日-08日 讲师:常凯 地点:深圳
学习费用:1280 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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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编号 开课日期 地点 培训天数 选择报名

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主管、专员;工会负责人、公关部门负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学员对象: 企事业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主管、专员;工会负责人、公关部门负责人、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课程目的: 1、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现行操作提出的新要求

2、帮助企业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将会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3、深刻理解新劳动法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

4、掌握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以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帮助企业在新法制环境下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维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课程内容: 【论坛流程】

09:00--11:30新劳动合同法解读

论坛嘉宾: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立法研究》课题组组长常凯教授

11:30—12:00常凯教授现场答疑

论坛内容:

上午09:00—12:00常凯教授

1.《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特点和要求

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劳动合同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立法宗旨、方法、目的:

2.《劳动合同法》主要内容解读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和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

这些规定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合同终止和解除的补偿、试用期、集体裁员、竞业限制、劳务派遣等,

这些规定的内容解读,

法律规定对于企业和劳动者的影响

3.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发展趋势

由个别调整向集体调整的发展

劳动者权利意识和组织意识的现状及对于企业的影响

关于工会的作用

关于集体合同和工资谈判

关于劳动争议的发生和处理

关于劳动行政的执法与监督

4.《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

现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成绩与缺陷

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劳动法制的新形势

关于基本指导思想的调整:

在劳动法制框架下人力资源管理

关于工作内容和方式的调整:

关于招聘、关于薪酬和绩效、关于培训

要将劳动关系管理作为HR的基础和重心

13:00—17:00新劳动合同法实操---适用法律、利用法律平衡劳动合同法的倾斜

论坛嘉宾: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彭志律师

17:00—17:30现场答疑

1.目前国内劳动执法之现状

2.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增加义务

1)建立规章制度,并保证规章制度合法性的义务

2)协商义务

3)告知义务

4)签订和保存劳动合同的义务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广泛应用

6)试用期最低工资限制

7)劳动者的违约金的限制

8)支付令的使用

9)劳动者的解约权的广泛使用

10)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导致的经济补偿金的增加

11)增加赔偿金的规定

3.劳动者的增加义务

1)告知义务

2)赔偿责任

4.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

5.如何利用规章制度平衡法律的倾斜。

1)如何利用规章制度控制成本;

2)如何利用规章制定规范管理,规范劳动者劳动行为,正确做出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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